4个“朋友”瓜分好友17.5万元 事主4年后报警,才知道是被朋友坑了

烟台晚报 2019-07-11 10:01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王轶通讯员芝公宣)7月4日,芝罘区幸福派出所接到刘某报案称,其放在住处内的17.5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事情要从2015年6月份说起,刘某因涉案被外地警方带走配合调查,2016年4月份回到烟台,当刘某返回自己租赁的房屋时发现,还未到期的房屋已经被别人租赁,房间内物品和17.5万元现金也不知去向。其他物品无关紧要,但是巨款丢失让刘某很焦急,随即联系了他的几个朋友,但是几人都声称没见过他的钱,只是帮他退租了房屋并将笔记本电脑等物品保存起来。这笔巨款到底去了哪里?

后来刘某因生活和工作原因离开烟台前往外地,这一走就是两年多。2018年年底再次回烟的刘某通过朋友打探巨款下落,依旧毫无头绪。最终刘某在今年7月4日来到幸福派出所报案。

事情已经过去了4年,线索缺失,给调查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民警决定再次详细询问刘某,以求找到突破口。从刘某的讲述中,民警抓住了几个关键点:刘某的房屋是朋友葛某帮他租赁的;租赁房屋内的物品确实被刘某的几个朋友收走保存;刘某的朋友并没有他房屋的钥匙却能取走物品保存;租赁的房屋内有大量现金的事情,刘某的几个朋友都知情;在刘某询问他几个朋友时,其中一个朋友田某的神态和言语很反常。

结合这些关键点,民警找到了突破口———田某,经多方走访调查、合成研判分析,最终确定田某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4日下午4点左右,民警锁定田某,并将其传唤回派出所调查。面对民警强大的讯问攻势,田某很快交代了伙同黄某、葛某、刘某某盗窃刘某租赁房屋内的17.5万现金的犯罪事实。

这个结果让刘某很是吃惊,这4人是他平时要好的朋友,正是他们帮他办理退租和保存物品。

民警迅速出击,当晚接连将黄某、刘某某、葛某抓获归案。3人对盗窃刘某17.5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在刘某被警方带走后的第二天,田某、黄某、刘某某、葛某想起刘某租赁的房屋内还有不少现金的事情,几人便动起了歪心思,他们想办法将刘某的房屋打开,实施了盗窃,随后4人便将盗得的现金分赃。

目前,田某、黄某、刘某某、葛某均因涉嫌盗窃被芝罘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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