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调整首日,23辆大货“闯禁区” 交警将严格管控,力争不让一辆货车违规穿城而过
本报讯(YMG记者唐克通讯员曹杰李娜)7月1日是市区调整大型货车限行规定的首日。当天,烟台市交警部门共派出警力80人次,设置16个执勤点,查处大货车“闯禁区”交通违法23起,劝导驶离大货车35辆。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有效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减少噪声污染,市交警支队决定对市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大型货运车辆(含重、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轮式自行机械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市交警支队交通科民警侯超介绍:“货车限行调整首日,交警部门通过现场执法和电子警察相结合,通过设卡、巡逻等形式,查处大型货运车辆违法行为,同时还加大了周边路段的巡逻,发现有可能“冲禁区”的货车,提前进行劝导,避免其被处罚。”
上午11时,经过几个卡点的观察,记者发现路面上大型货运车辆明显比以前要少了很多,经过前期宣传劝导期,货车禁行效果已经初显。但仍有一部分货车司机、单位企业以及过境车辆还没有全面了解限行规定,货车司机战某就是“闯禁”者之一。“很支持烟台交警调整市区大型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决定,下次一定注意!”战某说。“道路限制货车通行,对我们周边老百姓来说是件好事。”莱山市民隋某说,因为大货车太多,而且大货车载重量大,不少路面被压得坑坑洼洼,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的时候,不但容易造成拥堵,而且货车经过扬起灰尘,走在路上都要戴口罩。
民警告诉记者:“没禁行之前,除了24小时和高峰期禁行的路段外,其他大部分都是晚上10点到次日6点允许通行的,但大型货运车辆扰民和污染空气的反映越来越强烈,所以我们重新规划了货车通行管理,划定24小时限行范围。”
下一步,烟台交警将继续对限行时间限行路段实施严格管控,力争不让一辆货车违规“闯禁”穿城而过,“闯禁区”的货车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大货通行市区注意限行规定市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大型货运车辆(含重、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轮式自行机械车)通行管理措施调整如下:一、以下区域内道路每日0:00—24:00禁止通行:
海岸路—滨海北路—滨海中路—滨海东路—滨河西路(不含)—科技大道(不含)—学院路(不含)—学院西路(不含)—轸大路(不含)—通世南路(不含)—港城西大街(不含)—冰轮路(不含)—只楚路(不含)—化工路(不含)—幸福北路(不含)—龙海路(不含)—环海路(不含)—港湾大道(不含)—海港路—北马路—胜利路—阜民街—海关街—海岸街区域内的道路。其中,不含幸福南路路段(化工路至幸福西街)。
二、以下道路每日7:00—8:30、16:30—18:30禁止通行:
滨河西路(科技大道以北)、科技大道、学院路、学院西路、轸大路、港城西大街(冰轮路以东)、冰轮路、只楚路(冰轮路至化工路)、化工路、幸福北路、龙海路(幸福北路至环海路)、幸福南路(化工路至幸福西街),以及通林路(青年南路至通世南路)以北至港城西大街之间的道路。三、运输建筑渣土的车辆全天(0:00—24:00)禁止在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四、集疏港车辆和其他需要进出市区的车辆,请通行环海路、沈海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
五、涉及民生保障及渣土运输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
六、路面限行交通标志指示与交警发布的通告不一致时,以交通标志指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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