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民扎堆挂牌车管所业务量猛增 交警提醒广大车主:莫急,挂牌有3个月期限

烟台晚报 2019-06-27 09:44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史崇胤通讯员曹杰蒋楠摄影报道)昨日,记者从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烟台市汽车销售企业打折处理“国五”排放标准车辆,市民购买热情高涨,同时造成了近期车管所挂牌出现高峰,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不必扎堆前往车管所挂牌,只要在开具发票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挂牌即可。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自2019年7月1日起,山东省将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届时将停止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达不到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新生产轻型汽车。也就是说,自今年7月1日起,“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将停止挂牌销售。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幸福南路的市车管所看到,业务大厅内人满为患,通过询问得知,大部分市民都是来办理新车挂牌业务的。“很多4S店打折处理‘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这个时候买车挺合适的,正好我也有换车的想法,所以就干脆换了一辆新车。”一位车主告诉记者。通过办理业务的民警得知,目前办理新车挂牌业务的市民占到了绝大多数。“平时非高峰期,我们市所和分所一天的新车挂牌总业务量大约在200辆左右,近期,受到7月1日停止销售‘国五’排放车辆的影响,市民集中扎堆购买新车来挂牌的特别多,日挂牌量达到400多辆,甚至达到500辆。”市车管所民警董璐告诉记者。

据介绍,山东省出台的规定中明确表示,标准实施之日前,已经销售并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登记业务;自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业务。“也就是说,如果你6月26日购买了‘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并开具了发票,在今年9月25日之前来到我们车管所办理挂牌业务就可以,时间非常充裕,完全没必要赶在7月1日之前来挂牌,造成排队时间过长,浪费精力和时间。”董璐告诉记者。

同样扎堆办理挂牌业务的情况也出现在位于机场路的芝罘车管所,业务量较平常翻番。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避免扎堆,可以自行选择合适时间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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