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参保发生意外可直接报销

烟台晚报 2019-05-29 10:37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宋晓娜通讯员刘腾)“我家孩子在海阳上小学,周末来芝罘区办事,孩子不小心摔伤了,没想到在老家入的保险竟然还能在芝罘区报销,真是方便啊!”昨日,家住海阳的孙女士高兴地说。记者从区医保中心了解到,关于未成年参保居民的意外伤害事故报销政策,只要在烟台市范围内参保,在烟台市联网平台医院门诊发生的费用可以直接到该医院医保窗口进行报销。家长需要携带门诊发票、门诊病历等,到医院医保窗口进行审核报销,报销范围是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比例报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年内只需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有的家长不知道怎么进行居民参保,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情况下,在校学生按学籍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登记和缴费,其他居民由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参保登记和缴费。居民参保后可以享受按比例报销的住院医疗费、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甲类16种、乙类44种)、普通门诊医疗费、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以及生育医疗补助和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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