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能少”的背后 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推行“上门办证”业务

烟台日报 2019-05-27 09:28 大字

一个不能少!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这份责任意识扎扎实实融入日常工作。今年以来,短短3个月时间,该中心为26位年迈老人或重病患者提供了“上门办证”服务,并将继续为近30位老弱病残群众进行“上门办证”,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一致称赞。到底要不要提供“上门办证”服务?这曾是摆在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一道难题。2019年春节刚过,63岁的李毅增来到登记大厅,替自己87岁的老母亲询问房产过户问题,希望通过房产买卖为老人筹集养老资金。同时提出老人长年卧床,无法走动,希望登记机构能够上门给老母亲办理相关手续。群众有需求,我们该怎么办?但“上门办证”并没有那么简单,需要拿出勇气和担当。2015年原登记中心就因为提供“上门办证”服务,遭遇起诉并且败诉,致使登记机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个人赔偿。何去何从,摆在了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领导面前。难道要放弃受理特殊群体的办证需求?难道因为害怕担责,就置特殊群体的办证需求于不顾?主要领导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认为:不能放弃对老弱病残群众办证需求的受理,受理登记“一个不能少”!于是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并在会上慎重宣布:“工作你来干,责任我来担”、“我来签字,我来负责”、“要将所有群众的办证需求纳入日常工作之中”,为此专门设计了《上门办证登记表》,并且专设主要领导签字一栏,将领导担责落实到书面,打消了工作人员的顾虑。3月19日下午,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3名工作人员冒雨前往李毅增家中,给他的老母亲———姜淑芳老人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临别时,姜奶奶拉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你们帮我解决了大困难,太谢谢你们了”“共产党好、政府好”。正是有了这种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才得到了特殊群众满意的笑脸和真诚的谢意;正是有了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才赢得了市民群众的一致称赞和良好的政府形象。上门办证,好事更要办好。“上门办证”的临时地点,能否认定为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申请者都是老人、病人、残疾人,如何确认他们意识清晰,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怎样做到既能让特殊群众享受政府的“上门办证”服务,又能让登记机构避免法律风险?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方征询法律专家和新闻机构的意见建议,创新性提出了用“第三方见证”方式来确保申请人办证需求的真实性。一方面由登记机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热心社会公益的人士作为“第三方”全程参与“上门办证”;另一方面申请人也可以邀请与不动产权属无利害关系的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作为见证,确保“上门办证”真实有效。这样,既延伸了法律核心精神、创新了工作方式方法、拓宽了政府为民服务渠道,又保障了申请人的利益诉求,免除了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了两全其美。申请“上门办证”的特殊群众主要为年龄较大或重病患者,时间对他们来说尤其重要。短短3个月,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利用空闲或休息时间,为26位老人或重病患者提供了“上门办证”服务。目前,申请人数极速增长,登记机构已经逐一登记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近30位老人或重病患者将在近期提供上门服务。并于5月1日在烟台市率先出台《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上门办证”制度》,对服务对象、申请程序、作业流程、第三方见证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点带面,全面推行“上门办证”业务,切实为广大老弱病残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真情付出赢得群众满意。为不影响受理大厅的日常工作,“上门办证”大都安排在空闲或休息时间,部分工作人员表现出抵触情绪。对此,主要领导率先作为、亲自办理,既做榜样又做示范。并要求每一名工作人员用真心融入百姓,用真情服务群众,从内心去感受老弱病残群众的办证需求,真正把政府的为民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一位特殊群众身上。通讯员姜波王晓军YMG记者侯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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