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抽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

烟台日报 2019-05-16 09:07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李俊玲通讯员王善浩)近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对烟台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抽查,发现相当一部分机构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不规范不完善。针对发现的问题,行政执法人员下达了近20份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经批准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并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档案。任何无终止妊娠资质的单位不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经批准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未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或者未按规定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用药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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