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诺尔丰肥业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

东昌时讯 2019-05-10 08:13 大字

【案情简介】诺尔丰公司位于蓬菜市大辛店镇母官都村,法定代表人温某某。2016年3月起,犯罪嫌疑人温某某等,租用办公场所非法吸收存款。到案发时为止,仍有256人的6114.7万元存款本金尚未归还。温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作案手段】大肆宣传、吸收存款。邢某某招聘了嫌疑人邓某等十余名业务员,通过向老年人发放传单、在酒店开办讲座,请客户吃饭、发放礼品等方式吸引客户到诺尔丰公司存款,按照高额利率支付利息,并承诺还本付息。参与集资人员中,烟台芝罘区235人,占总人数90%以上;所有参与人员绝大多数是老年人,平均年龄65岁。

【案件警示】诺尔丰公司正是通过地城的分散,一方面造成集资人获取信息的困难,更容易被其所编制的业绩谎言蒙蔽。从近几年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很多嫌疑人就是看准了老年人“较强投机心理、较弱判断能力”的弱点,专门设计了针对老年人的圈钱方案。老年人自己要提高警惕,尽可能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合法理财;年轻人,要多关心老人,及时了解老人相关情况,经常提醒老人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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