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一家旅行社谎称能办出国劳务 骗了五六十人,经营者已被警方控制
YMG记者李鑫摄影报道
芝罘区宋昌先生2018年到幸福大厦一家旅行社,办理出国劳务,他前后缴纳8万元给旅行社,但对方一直没给办理出国。现在他了解到,像他这样被骗的人,最少有五六十人,大伙已经报案。
出国务工却被带着出境旅游
昨日,宋昌与另两名被骗受害人王波、杜林找到报社“老于帮办”栏目。宋昌说,他近些年一直想出国务工,2018年11月初,他在幸福广场接到该旅行社沿街发放的传单,旅行社人员称,可以帮他介绍到澳大利亚墨尔本一家屠宰、肉厂工作。20天后,他找到位于幸福大厦的这家旅行社,咨询出国劳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旅行社工作人员说,他们与澳大利亚这家肉厂有协议,对方发出了邀请函,雇佣一批人员到屠宰场务工,旅行社可以给他们办理全套出国务工手续。“我当时详细查明了该家旅行社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屠宰肉厂邀请函等,觉得手续齐全。”宋昌说,但是该旅行社表示,给他办理出国务工手续,需要有出国旅游记录,宋昌的旅游记录达不到条件,需要组织他外出旅行几次,补一下记录;同时让他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以便安排他到泰国、马来西亚出境旅游。
宋昌于2018年11月26日第一次缴纳了3万元押金,旅行社开具了“收据”。2019年1月,该旅行社安排他与烟台几名准备去澳大利亚务工人员一起从蓬莱机场飞往上海,再从上海转机飞往泰国、马来西亚。在泰国普吉岛、马来西亚吉隆坡玩了好几天,该旅行社宋经理一同随行,在到达泰国、马来西亚后多次提醒他们,不允许单独出门,所以他们就简单在两个国家的景点、商业街转一转购购物。
回到烟台后,旅行社又提出让他到欧洲旅行一趟,此次安排的国家是塞尔维亚。宋昌提出不太想上塞尔维亚,想到日本去看看,旅行社就又跟他索要5万元押金。可是3月下旬,他们就接到通知,该旅行社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查处了。
受害者被骗数万元“押金”
同样拿着该旅行社开具4张“押金”收据的受骗人王波、杜林对记者说,他们的被骗过程与宋昌类似,他们于2018年12月、2019年1月、2月分别向该旅行社缴纳了共计5万元押金。也是准备通过该旅行社办理到澳大利亚肉厂出国务工手续。当他们得知,旅行社有3名经营者被公安机关控制后,赶紧给旅行社法人、也就是安排陪同他们一起到泰国、马来西亚旅游的宋经理打电话,宋经理称正在从北京返回烟台的火车上。王波、杜林就相约宋昌等5个烟台受骗的当事人,一起到火车站等候宋经理下火车,索要缴纳的押金。宋经理晚上到达烟台火车站,见了他们一面说,他们几个人当时缴纳的押金,全部都交给了自己的妻子,其妻子现在已被公安带走了,钱拿不出来,他临走时说要到龙口。“我们随后也一起到幸福派出所报了案,初步了解到,目前最少有五六十名受害人集体报了警。听受害人相互介绍,该旅行社根本没有所谓办理出国务工手续的能力,听说外地有一批受骗者,通过该旅行社出国务工,在持该旅行社发放的证照登机通过边检时,被查到护照全部是假的,实际上该旅行社一个人也送不出去。”宋昌接过话题说,他们咨询派出所,该旅行社几名经营者现在涉嫌“诈骗”已被立案,而下火车逃走的旅行社法人宋经理已被网上通缉。而此时,他们再给宋经理打电话,对方电话一直关机。“我们现在最担心的就是缴纳的数万元押金追讨不回来,也害怕外逃的宋经理转移非法所得资产。”3名被骗者焦急地说,他们的钱都是从父母、家人那儿借的,现在也不敢告诉家人,希望通过“老于帮办”栏目咨询一下,若涉嫌诈骗人员被抓,怎样能把缴纳的押金追偿回来?
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偿”损失
记者随后联系了幸福派出所。民警介绍,目前他们正在全力侦办此案件,广泛收集报案人提供的线索、证据。
报案人如何追回押金?记者采访了山东达承律师事务所,周建平律师解答道:公安部门实际为行政侦察办案机关,对受理的案件有侦破的职能。接到群众报案后,如果该案件立案被定性为刑事案件,会进行侦办调查取证,再转交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就需要受害人聘请律师,向法院同步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由法院来将公安机关追缴、冻结的该旅行社“非法所得”,向受骗、诉讼人进行退偿。
如果案子定性为行政案件,受害人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提出追偿“非法所得”。周律师表示,受害人若想追回损失,应找律师做好相关诉讼材料,如果诉讼人为困难群体,支付不起诉讼费、律师费,可申请烟台或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司法援助,维护自身权益。(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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