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质同餐,烟台正在“进行时”

烟台日报 2019-04-02 09:49 大字

“同质同餐”现场2017年4月,芝罘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烟台中天远大智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全区中小学进行集约化供餐试点。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目前芝罘区已有52所中小学参与到企业配餐试点。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烟台市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和饮食卫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有关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烟台市实际,去年就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3月19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指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昨天是该规定正式施行的第一天,记者走访烟台市几所中小学,发现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烟台早已开始实施。现场老师站着陪孩子吃午餐上午11点30分,毓璜顶小学的学生在老师的引领下,排着队有序进入食堂。午餐,学校为孩子们提供了杏鲍菇爆肉丁、奶白菜炒粉条、西红柿炒蛋、米饭、红糖小馒头和高粱面粥。记者看到,一、二、三年级的饭菜已经整齐的放在桌上,四五年级的同学则要排队取餐。而各班级的负责老师则大多站着与孩子一同进餐,还有的老师在吃饭之余,帮助食堂工作人员为要加餐的同学服务。“其实,我们学校早已实行了统一配餐,也规定校领导、老师和学生是‘同质同餐’。”当天值班领导是副校长于军,她在巡视后也跟着学生们一起用餐。她说,“我们的老师除了一些要值班的,其他人基本都会在食堂与孩子们共餐。”学生们也对老师的陪餐习以为常。“从他们进校的第一天起,报名小饭桌的同学就开始跟老师共餐。”毓璜顶小学总务主任宋胜青介绍说,“配餐基本每天早晨7点左右就会到达学校,都是新鲜蔬菜和一些半成品。我的任务就是每天检查配餐情况,看看蔬菜是否新鲜等。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定期自查工作,构建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学校领导带班陪餐和教职工值班管理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学生健康。”烟台五中早在多年前就建立了从校长到分管校长再到政教主任的层层监督体系,要求班主任每餐必到班级所在就餐区域陪同就餐。同时学校不定期检查食堂进货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毒设施、储藏设施及进货样品抽查,以保证师生用餐安全与营养健康。保障芝罘区52所学校统一供餐近年来,为解决学校食堂面积狭小、用工难、专业人员缺乏以及饭菜质量、花色品种、营养搭配等方面难以满足学生和家长日益增长的需求等问题,并结合2017年,烟台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烟台市中小学集约供餐试点工作的通知》,芝罘区教体局经过多方论证,学习借鉴辽宁、深圳等地学校集约供餐的经验做法,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推行集约供餐试点工作。

2017年4月,芝罘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烟台中天远大智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全区中小学进行集约化供餐试点。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目前芝罘区已有52所中小学参与到企业配餐试点。

配餐工作开展以来,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对配餐公司的采购、加工、配送和分餐等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定期开展学生就餐满意度、教师就餐满意度问卷调查,建立有配餐学校、配餐公司、分管科室参加的微信群,利用微信群交流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配餐公司和学校签订合同,详细约定双方的责任和权益,尤其对食品安全责任进行详细说明,并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食品原料采购和追溯体系,配餐企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米、面、肉、油等大宗物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并将所有供货商资质、供货材料索证索票等基础材料报区教体局、学校审查备案。

组成配餐食谱审查小组,对配餐公司的周食谱进行审查商定,食谱确定后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由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家长代表等对配餐企业的生产加工和配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对配餐学校及中央厨房各环节进行检查;联合市商务局,每日将原材料采购信息传送至“烟台市重要产品追溯平台”。政策去年已出台陪餐制度意见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烟台市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和饮食卫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有关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烟台市实际,去年就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烟台市在学校食堂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就餐环境持续改善,饭菜质量稳步提高,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意见》指出,校长是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负总责。要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食堂管理工作,把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定期深入食堂巡视检查和陪餐,对定点采购、食堂用工、财务管理、饭菜质量和安全、卫生等事项要一一过问,严格把关,对校长信箱、膳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和学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学校还要在显著位置公布值班陪餐表,确保校长每周至少陪餐一次,每天都有一名校级领导陪餐。陪餐领导要对食堂的食品采购、加工过程、饭菜质量和价格、安全、卫生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就餐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校还成立了由学校领导、责任督学、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并监督学校食堂管理的全过程。要在选择服务企业、食谱制定(每周一次)、饭菜价格、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其更好地发挥在学校食堂管理中的作用。《意见》规定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等社会人士对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加工过程、质量与价格、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环节进行监督指导。要通过设立校长信箱、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了解掌握学生需求和食堂管理情况,积极解决学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求不得制作高风险食品在加强卫生管理方面,《意见》明确了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上班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洁。所有食物必须清洗干净,确保卫生、无杂物。加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整洁,无残渣、污物。要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摆放整齐。餐具使用后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米、面、油、肉”等大宗原料必须实行集中定点采购,以县市区为主,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质量好、价格优的供货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质量;其他辅助原料,以学校为主,本着质优价廉、经济实惠、安全卫生的原则,由学校集中统一定点,实行双人采购,双人验货。每次采购都要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做到源头可控,票证齐全,有据可查。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学校食堂食品加工过程要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粗粮细做,生菜熟做,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作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向学生提供的食品安全、健康。

在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采取公开、公平、透明的方式,通过购买服务、集中配餐等模式,引进有专业资质、专门人才和服务能力的合格餐饮企业参与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要对服务和配餐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规范经营。YMG记者刘晋通讯员岳子婷魏昌英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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