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乐享旅途 市旅游质监所发布旅游消费提示

烟台日报 2019-03-20 09:45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郭超通讯员孙成海盖颖)昨天,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了旅游消费提示。

随团旅游选择正规旅行社,旅游消费要留心。旅行社业务属特许经营业务,广大市民参团旅游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可在经营场所查看是否悬挂《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参加出境游、台湾游时,还应确认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游、赴台游的资质。

一定要认真签订旅游合同,维权证据要保存。广大市民参团旅游时谨慎选择通过电话、微信方式报名或交纳旅游团款,确认为旅行社工作人员或有旅行社授权再交纳旅游费用,建议直接到旅行社办公场所现场报名、交款并保留相关票据。

出游选择优质旅游产品,购物消费要理性。广大市民选择旅行社推荐的旅游产品和线路,一定要选择质价相符的产品,不要一味贪图便宜而选择“低价团”或者“免费团”。外出旅游发生服务质量纠纷或权益侵害时,可以拨打国家旅游投诉热线12301或签合同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电话进行维权,烟台市旅游投诉受理电话为0535-12345,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将竭诚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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