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余额如何异地转移?

烟台晚报 2019-03-18 10:01 大字

咨询:我的社保关系从济南转到了烟台,济南的社保卡余额怎么转到烟台的卡里,已经咨询过济南的社保部门,他们说只要烟台这边接收就可以转。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进行转移?

答复:如果您在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时也转移了医疗个人账户金,待社保财务核实到账信息后会将您的个人账户金发放至烟台市新办理的社保卡中。咨询:我在开发区一家企业工作2年了,最近查了一下社保,发现公司只给交到2018年4月,公司这样不及时给员工交保险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听说2019年保险个税都改革了,有没有相关部门来管理这样的企业呢?如果员工在干活的时候出现工伤等意外事故,公司没交保险,我们还能得到医疗保险相关的保障吗?

答复: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您所反映的单位在开发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我们与开发区社保中心稽核科取得了联系,已经对该单位启动清欠流程,您可以咨询开发区社保中心该单位的清欠情况。咨询:我们公司效益不好,公司说给我们申请保险缓交,这个有期限限制吗,会允许无限期缓交吗。缓交会影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吗,会不会因为缓交导致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答复: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是有期限的,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缓缴不会导致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待缓缴期过后,企业把欠费补齐以后,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咨询:我的社保缴费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不按照应发工资缴纳是否违法?我每月应发工资5000元,而单位只按照最低缴费基数3000多元缴纳社保,企业是不是违法了?怎么维权?

答复: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当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平均数作为下年度的缴费基数。您单位的做法显然是违法了,请到您企业所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咨询:过年给职工发放的福利,在算保险基数时,工资加不加职工福利来核算基数?有没有具体文件?怎么具体规定的?

答复: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当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平均数作为下年度的缴费基数。工资总额的统计口径见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一九九O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第一号令)。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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