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首批申报26日开始 今年有四大新变化,现场确认材料取消所有复印件

烟台晚报 2019-03-17 10:55 大字

YMG记者庞磊

近日,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敲定,申报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值得关注的是,今年认定工作有新变化,申请人员务必仔细了解清楚。

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

根据安排,第1批次网报时间为:3月26日8:00—4月1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且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第2批次网报时间为:6月21日8:00—6月27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在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认真查看每个认定批次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1批次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2批次无法申报、认定(烟台市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承担。烟台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国家、省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和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申请人于3月20日-4月4日8:00-20:00期间,登录http://ytzwfw.sd.gov.cn:8185进行现场确认预约,A4纸打印预约号。完成网报及网上预约后,在预约时间内,申请人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书、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代为办理。

四大新变化要看仔细

与以往相比,本次认定有四大新变化,申请认定人员要注意。变化一:认定对象变化。2019年以前,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均可认定,今年取消了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这一条。按照新的认定公告,原来以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的社会人员,需要先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才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记者了解到,在烟台如果能够提供在当地居住六个月以上的证明如:缴纳社保、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有制证设备的派出所可以在接递交材料当天取得居住证,没有制证设备的派出所则需要十多天的时间向上级公安部门申请制证。市教育局提醒申请人,如果需要可以提前去办理居住证明。

变化二:取消《思想品德鉴定表》。2019年之前,申请人需要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到户籍所在地镇或街道办事处开具,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需要到工作单位开具,今年取消了《思想品德鉴定表》,改成填写《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即可。变化三:现场确认携带材料取消所有复印件,部分材料取消原件。据悉,2019年之前认定所有材料均需要携带复印件,2019年认定时,学历证和普通话证书只要能够在认定系统查验比对通过的,可以不用携带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可以不用携带复印件,需要携带的材料可登录市教育局官网查询。变化四:增加了关于港澳台居民认定教师资格证的有关说明。根据今年规定,在山东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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