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民缴纳社保4种方式任选 烟台市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一次办好”

烟台日报 2019-03-15 09:30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谢宝萱)参保单位可任选4种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同时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烟台市社保经办服务正给参保单位和市民带来越来越多的方便。昨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烟台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和职工登记缴费等业务不同程度实现了网上办理、自助办理、“烟台市通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同时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在首次缴费前,单位经办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公章到归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补充信息登记,核定各险种费率,开通“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等事项。如不能外带单位公章的,须持加盖公章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补充信息登记表》一份。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保单位在首次缴费前,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有效证照副本原件和单位公章到归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社保登记,核定各险种费率,开通“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等事项。如不能外带公章的,须持加盖公章的《非企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信息登记表》一份。

企业参保单位应在办理完就业、劳动备案手续后,通过“烟台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自行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增、减员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须将增员材料:《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或减员材料:《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少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存档备查。

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单位变更登记时,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持《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关变更事项的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变更登记。办理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登记业务时,参保单位或职工持《基础信息修改登记表》(可网上下载)、职工身份证原件等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的,须提供公安户籍部门的相关材料原件;因单位原因身份证号码或姓名申报错误的,由原参保缴费单位填写《基础信息修改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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