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四重保障”保护妇女权益 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
本报讯(YMG记者宋晓娜通讯员王伟)近年来,芝罘区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维权模式,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区法院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通过专业化的审判组织,夯实妇女维权平台。对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援助。建立涉妇女维权案件全程跟踪制度,特别是对急需治疗费的赔偿案件、涉及老年妇女生活困难的赡养案件和急需生活学习等费用的抚养费案件,依法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
从严打击,惩治侵犯妇女权益犯罪。严惩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等严重侵犯妇女权益案件,对家庭暴力相关案件,在案件审理中,通过认定家暴行为对施暴方进行严厉惩处,避免涉案妇女再次遭受伤害。同时,在刑事审判中积极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及时为刑事案件的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其尽快摆脱阴影,阳光面对社会。目前,该院心理咨询室已接受了6名受害妇女、8名受害人家属的心理咨询和疏导,效果显著。
推进改革,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做好“由居中裁判到主动干预调解、偏重财产到偏重夫妻家庭感情、偏重审限到偏重时间疗法”,严格落实调解优先原则,通过“劝导、批评、谈心、教育”相结合,努力解开当事人心结。探索设置离婚冷静期制度,法官根据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年龄、职业、家庭环境、生活状况及发生纠纷的原因等因素,初步预判情况,给双方当事人两个月考虑缓冲时间,最大程度挽救婚姻。201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离婚案件803件,审结625件,其中调撤504件,调撤率为80.64%。
积极引导,着力宣传提高维权意识。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设立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提供及时、规范的法律咨询;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企业、街道、社区开展相关法治宣传3次,普及《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帮助妇女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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