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女司机无陪驾上高速
本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王军)3月3日,烟台高速交警龙口大队民警在黄城收费站执勤时,查处一起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就开车上高速的违法行为。
正值周末,辖区车流量较大,为保证道路安全,龙口大队民警加强对车流量的管控。在查纠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在排查一辆小轿车时发现,该女司机的驾驶证是2019年1月中旬刚拿的驾驶证,属于实习期,且没有3年以上驾驶人员陪同。驾驶员认为高速上路况较好,便没有顾虑地上了高速。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证不满1年属于实习期,实习期禁止驾驶员单独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随后民警对该驾驶员处以150元的罚款,并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
高速民警提示,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驾驶人应乘坐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人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1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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