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六旬鱼贩误食河豚身亡 老人还给孙子留了一点儿,好在孩子不在家侥幸逃过一劫

烟台晚报 2019-03-01 09:46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滕新书通讯员宝璇经修)2月27日,牟平一男子误食河豚身亡,侥幸的是他疼爱的孙子不在家,才逃过一劫。

2月27日中午11时30分,牟平区一位卖海货的六旬王姓男子在做鱼时,不慎混进一条小河豚,粗心的他就把它和其它鱼一起做了。鱼做熟后味道很香,王某先用铲子铲了一点儿河豚肉给妻子尝尝,妻子觉得丈夫太辛苦就没舍得吃,只是轻轻咬了一小口。王某疼爱孙子,于是又给孙子留了一点儿,才把剩下的全吃了。

“吃下河豚后不久,王某肚子有点疼,就让妻子给他买了点止疼药,吃下后勉强好了些。”一位知情人介绍,“到了4点左右,王某肚子剧疼,妻子马上找人拉他到医院,但没走到医院,人就咽了气。”

据悉,河豚因被捕获出水时发出类似猪叫的唧唧声而得名,为暖温带及热带近海底层鱼类,少数进入淡水江河中,遇到外来危险时会使整个身体呈球状浮上水面,同时皮肤上的小刺竖起,使掠食者难以吞食。河豚虽然肉质细嫩、味道鲜美、蛋白质高、营养丰富,但中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河豚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捕获的有毒鱼类,如河豚应拣出装箱,专门固定存放。”2016年,农业部办公厅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知,不得流入市场的河豚可以有条件“合法化”食用了,但仍然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而且要建立可追溯制度,通过二维码等进行追踪管理,对销售野生河豚的企业和个人将予以处罚。“河豚肝脏、生殖腺及血液含有毒素,经处理后,方可食用。”业内人士称,食用河豚要沿脊骨剖开鱼体,将皮肤撕下,砍掉头,挖去内脏,将鱼肉在清水中反复洗涤,彻底清除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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