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驶报废车上路被查处 三个审验周期未审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烟台晚报 2019-02-23 09:25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孙朝军通讯员德良先媛摄影报道)2月22日,一辆超过三个审验周期未审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在途经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时,被交警支队第一大队民警查获。该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将被吊销,车辆将被收缴并强制报废。

据交警一大队民警介绍,这辆号牌为鲁F5***7的丰田小型汽车多次在辖区内行驶,因行驶路段位于辖区交界处且路口繁多,经几次布控均未能成功拦截。22日早上,民警接到分控中心指令,该车又在环山路上出现,8时许,中队民警在环山路与福山路路口处将嫌疑车辆拦停。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的时候,该驾驶员非常冷静地表示该车辆没有行驶证,也没有任何车辆的相关手续。经询问得知,驾驶员用1万元购买了该车辆,又花费2300元维修后便上路行驶,驾驶员知道购买时车辆已脱审,也曾去车管所审车,但没有审下来。

经调查核实,该车登记日期为2010年7月,最后一次年审时间为2014年7月,由于连续三个审验周期未审验,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同时由于该驾驶员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民警对其开了现场处罚单并将车辆暂扣,下一步将对该车进行强制报废。当听说要吊销驾驶证的时候,驾驶员有些不淡定了,并反复跟民警请求不要扣留驾驶证。根据交通法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各位车主,车辆一旦逾期未检验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即被交管部门录入稽查布控黑名单,驾驶员驾车上路,缉查布控系统将会在第一时间发出预警,相关部门会有针对性地精准拦检,问题车辆想“漏网”可不容易。交警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杜绝驾驶套牌、假牌、逾期未检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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