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提高65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金

烟台晚报 2019-02-19 09:43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姜晓通讯员赵逢晶)为进一步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现区政府对高龄人员的政策倾斜,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自2019年1月1日起,福山区为65岁以上的老年参保居民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为:65—74岁的每月加发5元,75岁(含)以上的每月加发10元,相关资金将于近期发放到位。

同时,为鼓励引导该区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待遇领取水平,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1元。

根据福山区现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参保人选择5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60元;选择1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150元;选择15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240元;选择3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400元;选择5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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