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 权 转 让 通 知 书

山东法制报 2019-02-14 14:13 大字

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区支行与以下受让人于2019年1月20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以下合法拥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受让人,债权转让明细如下:单位:元

请借款人和担保人直接向受让人履行上述借款本息的还款义务,及债权转让后产生的利息。

特此通知。

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区支行

2019年2月14日

债权转让签订时间

20190120

受让人杨絮借款人

烟台一山机械有限公司

发放

2011

0928

到期

2012

0923贷款余额4000000.00利息6245940.99费用78758.00账面值合计10324698.99

担保人吕建

债权文书

2018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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