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
芝社保催告字[2018]第101号
烟台源增经贸有限公司:
芝社保令字[2018]第101号《社会保险责令限期缴纳决定书》已于2018年7月20日依法送达你单位,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和诉讼,且至今未缴纳保险费和滞纳金,也未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限你单位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50026.62元和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的滞纳金,或向我局陈述或申辩。逾期,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其他途径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90号
联系电话:0535-6200345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新闻推荐
居民生活垃圾将“全天清运” 环卫部门呼吁:请在除夕下午3点前投放垃圾
YMG记者宋晓娜通讯员丁明明摄影报道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岁末年初环境卫生保障工作,近日,芝罘区环卫处开展节前...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