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本报讯(YMG记者邹春霞)记者从市政府获悉,《烟台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印发。今年起,烟台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年底前,各县市区建成区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持证排污。
烟台市将对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集中处理等固定污染源核发排污许可证,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强化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特别是黑臭水体沿岸的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等排污单位的管理。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不达标排放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单位和工业集聚区严格执法,严肃处理。2019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建成区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持证排污。
在污水管网建设方面,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新建城区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施雨污管网分流。到2020年,全市完成12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全市建成区(除棚户区、城中村外)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
烟台市还将加快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和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确保新增收集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到2020年,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9.5万吨/日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污水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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