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机构改革工作稳步快速推进 23个党委工作机构、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完成挂牌
□记者董卿从春龙
通讯员徐进报道
本报烟台讯1月20日,烟台市委编委会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批21个市直部门单位的“三定”规定,将于近期印发实施。首批“三定”规定印发后,将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文件确定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确保印发后1个月内落实到位,使各项工作尽快步入正轨。
一个月前的2018年12月20日,烟台在全省首家召开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当天,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等三家机构挂牌;12月24日,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八家机构挂牌;12月26日下午,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连日来,烟台市机构改革稳步快速推进,一批机构挂牌并迅速展开工作。
截至目前,烟台市涉及机构改革的市直部门、单位班子组建全部完成,23个党委工作机构、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完成挂牌工作,调整干部512名。
烟台市统筹推进县级事业单位改革,经过市县两级5轮沟通,在把握“对标对表”“因地制宜”两个原则的基础上,各区市涉改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与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同步印发、同步实施,保证了党政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整体推进、有序衔接。改革后,11个区市事业单位总数由3079个减少到2764个,共减少315个,精简比例达10.23%。
烟台市在市级机构改革过程中,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抓住重点关键,把握承接顺序,扎实稳妥推进,着力抓好动员部署、指导调度、班子配备、挂牌转隶、“三定”制定、限额外机构清理规范等工作。
在深化市委机构改革方面,烟台着眼于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化市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提高市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在深化市政府机构改革方面,烟台坚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市人大、市政协机构改革,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完善专门委员会设置。
在深化其他领域改革方面,烟台统筹推进市级群团组织、行政执法体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审批服务便民化等领域改革,配合推进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跨军地改革,推进公安现役部队改革。
县乡机构改革立足县市区实际和基层特点,精心制定改革方案,超前谋划改革实施,严格执行机构限额,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加大机构统筹设置和整合力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形成改革总体效应。
烟台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深化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推进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市级机构改革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机构改革的政治主题,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新组建部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单位,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往实里走、往深处做。充分发挥党建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作用,实现党建与改革及各项工作的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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