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登记 实现“一网通办” 区市场监管局一周时间帮助企业融资过2亿
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立军)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近日,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启用全国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实现了在线申请、在线公示、在线查询的“一网通办”,申请人可足不出户完成动产抵押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线上线下办理同效。系统的启用进一步推进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效能,服务企业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化解融资难题。
去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精神,市场监管总局开发建设了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按照便利当事人、提高登记效率、降低登记成本的工作理念,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动产抵押登记流程,为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应用系统办理动产抵押登记,须严格遵守《物权法》规定,依据《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8号)的要求,由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登记、公示。使用系统进行登记是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更为便捷的方式,系统审核通过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等文书与现场办理的具备同等效力。在应用系统的同时保留现场登记,当事人亦可选择到登记机关现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人登录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http://dcdy.gsxt.gov.cn)进行身份注册后,自主录入动产抵押登记信息,选择登记机关,提交证明所录入的信息以及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的相关文件(依据《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即可完成动产抵押登记申请。
抵押人住所地市场监管机关登录工商专网,对办理人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办理人。审核通过后,办理人可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加盖公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等文书。审核通过后的登记信息,次日即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同步进行公示。社会公众可通过输入抵押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登记编号在系统中查询相关主体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同时,现场登记依然保留,办理人仍可选择到登记机关现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各类业务,动产抵押登记线上、线下办理同效。2018年12月27日前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办理人申请变更、注销、撤销等业务依然通过原有登记方式办理。
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的推广应用,有效拓展了动产抵押登记网上办理的广度和深度,在线业务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了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业务“一网通办”、“零跑腿”办结,极大地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进一步帮助企业盘活了资产,解决了融资难问题。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严把抵押物审核关,从2019年1月8日受理第1笔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以来,目前共为6家企业实现了融资,融资金额超过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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