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收紧”监管:代购微商 监管部门:纳税“一刀切”是误解,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烟台晚报 2019-01-14 09:25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徐峰通讯员张辉摄影报道)“卖卖卖”的朋友圈因一部《电子商务法》暂停刷屏,1月1日实施后,各类声音不绝于耳。市场监管部门借着新法的东风,号召那些长期过着“散养”生活的电商们注册、登记,代购、微商却因“纳税”顾虑止步不前,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下,竟冒着封号罚款的可能,铤而走险。于是有了,代购学画画———绘图卖货,描述变英、日、韩、法文———躲避追查。

事实上,注册后会怎么样、税要怎么交,对于这些问题,微商、代购大多是一知半解。《烟台晚报》于2018年12月31日刊登《微商代购须依法登记纳税》后,接到广大电商市民咨询。电商法实施后,本地微商、代购市场呈何走向,电商法真如“豺狼虎豹”般威胁着他们的收入吗?记者深入市场走访调查,还原电商法的真实面目。

代购:不发照片学画画,下订单要对“暗号”

电商法实施两周后,朋友圈出奇平静。偶尔几条代购消息也仅限于“通知”式的文字,很快就被其他好友的分享信息所冲走。

往年的这个时候,代购林女士已身在国外,进行着春节前最后一拨的采买工作。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努力实现她“赚点小钱,过个好年”的心愿。而今年此时,她却在沙发上捧着手机“葛优瘫”,一躺就是半上午。“下周去日本,不发圈了,有需要的语音聊。”思来想去,一条朋友圈发了出去。林女士说,她不想走“歪门邪道”,只会发发文字。虽然电商法还没弄懂个“一二三”,但在家干等着也不是办法。“喏,你看,不会画画的代购不是好卖家,电商法出来以后,代购把小学的美术功底都拿出来了,都是怕被封号啊。”接过林女士的手机记者看到,圈里的几名代购发出了商品的“手绘图”,有抽象派,也有写实派,比起销售,更像是一场大型的微端画展。商品的描述不再是那些熟悉的名字,而是变成了“补水特别好的红色瓶子”、“对皮肤特别好的棕色瓶子”……“滴滴!”一条新信息显示在林女士的手机上,她惊喜打开却又立即叹气:“都说了语音聊,不要涉及敏感字眼,就是不听。”林女士告诉记者,电商法实施后,未登记代购或将面临封号,因此代购圈里早有“提醒”:银行、转账、买卖、支付宝、支付、lo-go等都是敏感字眼,转账最好使用支付宝,或是通过扫码支付。不少代购忧心忡忡,想登记又怕“被税”,不登记又怕“被封”,对新法的一知半解,犹豫间“立身”尴尬处境。

微商:公司强制登记,代理或要退出

代购的踟蹰也在微商身上展现无余,不同的是,代购尚可“冒险”搏上一搏,微商则必须服从公司的监管。

几个月前,李女士刚刚加入了国内某奶制品品牌新推出的“新零售”微商业务,货刚卖了一半,电商法就实施了。还未等她反应过来,公司就下达通知,要求“代理”登记注册。又因为商品属于食品范畴,登记之余还要办理食品许可证。“最早说的是1月10日前未办理登记的话就要把库存封了,现在又发通知让上报是自用还是销售,封库存的事暂时不提了。”李女士打开销售后台,最新的公告确实如她所说。“代理群里因为这事炸锅了,谁也不明白电商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所以都不想登记,退代理的也就越来越多。”李女士表示,虽然目前“库存”暂时安全,但她觉得这事就像一个定时炸弹,让人无法安心。“还是退了吧,办理登记也是件耗时耗力的事,更何况还要纳税。”李女士感叹道。“公司应该早就发现‘退代理’这个趋势了,最近各个代理群里都在组织学习电商法,有代理负责给大家解读,他们认为电商法主要针对的是阿里巴巴这类大型电商平台,让大家不必过分担心。”李女士说,她不打算抱着侥幸心理,登记还是退出,她要好好想想。

症结:“兼职”身份产生登记顾虑,怕遭开除

电商法要求代购、微商登记是出于市场监管和权益保障的角度考虑,登记不只是对买家,也是对卖家权益的法律保障。可受访的微商、代购表示不愿意登记注册,这其中不乏要缴税的原因,却也有更深的隐藏顾虑。“兼职啊,本职干微商的很少吧,可哪个单位允许你同时干两份活啊。”从事化妆品业务的微商邱女士说,平日里她在市里一家建筑材料经营企业上班,虽然公司规定不允许兼职,但员工私下干点“小买卖”,公司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以微商这个身份登记注册,那就从法律意义上扣准了“兼职”的帽子。“为了微商丢了多年的工作不值当,可就这么退出微商,断了一条谋生的路,想想也不值。”登记也不是、冒险也不是,这是个死循环。在代购和微商圈子里是多数人的困扰,微商李女士认为,兼职身份下,只能遵循“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选择对你重要的那个留下,另一个退出,可问题是,现在想退出微商不那么简单,都在等着退,赔钱能退出就算不错了,就怕是赔钱也有许多条条框框,时间拖得长了,后续问题就更麻烦了。”

真相:曾有10年宽松政策红利期,“散养”模式须告终

表面上为了销量“又是秧歌又是戏”,背地里受困于身份是否合法“唉声叹气”———这就是如今邱女士眼里的微商,引用她的话是“苦在心里无法诉说,货在库里无所适从”。

可是,电商法的实施是为了打击微商、代购吗?“恰恰相反,只要正规经营,不售假卖假,电商法是将微商代购的权益纳入保护、提升自身品牌效应的一部法律。”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张辉科长表示,2014年原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时,网购尚未普及,未涉及制定对微商、代购等电商的相关规定。近几年,随着微商、代购群体逐渐扩大,销售市场出现各类买卖双方的权益纠纷问题,如微商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买家被拉黑无法维权;卖家店铺名誉权受到侵害,却因未登记注册而惨遭败诉等等,种种现象表明,市场亟需更新法律来规范。“近十年来,电商发展迅猛,国家对新生态、新行业的监管态度相对审慎包容,很多人在这10年红利期中赚到了钱。市场要良性发展下去,必然要出台相关法律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这其实是件好事。”正如张科长所说,微商、代购已度过野蛮生长期,目前要做的就是形成品牌,持长远眼光发展,因此才有了要求其登记注册、纳入统一管理的电商法。

另辟蹊径:研发购物APP,代理制转变成会员制

由于摸不清电商法的“回路”,许多起于微信的品牌开始另辟蹊径———以公司名义研发APP,邀请注册会员,直接通过APP线上购买,赚取差价。“通过APP购买一定金额的物品,成为不同级别的会员,通过会员分享链接进行交易,成交后返给会员佣金。如果通过老会员的分享,注册成为了新会员,系统则会对老会员进行奖励。”从事化妆品销售的微商季女士说这事时正忙得不亦乐乎,公司的APP刚刚起步,她已经淘到了APP 商城的第一桶金,她认为这省去了她登记注册的“麻烦”。

但事实上,这样的规避行为是否属于电商法中所提到的“豁免登记的小额交易”?在日后监管中是否不被查处?这还有待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在网络中产生了交易,均属于经营行为,只有登记注册后才能有效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

记者从烟台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由于微商、代购群体的庞大性,在电商法实施之初,监管着实有些艰难。《电商法》作为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不宜做出具体规定,因此需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细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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