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家医院开通社会救助“绿色通道”

烟台日报 2018-12-27 09:09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苗春雷通讯员李娜)发生交通事故,一时凑不齐钱交抢救费怎么办?昨天,记者从市救助基金办了解到,截至目前,烟台市共建成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服务站16家,实现了各县市区救助服务站100%全覆盖。同时,烟台市共有33家综合性医院开通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每个县市区至少一家),让救助基金真正成为扶危济急,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救命钱”。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受伤入院时,医院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先实施抢救,然后再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以确保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据统计,今年以来,市救助基金办共受理各类救助基金申请500余起,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445人次,垫付救助基金1806.42万元,其中走“救助基金绿色通道”救助事故受害人348人,垫付救助基金1452.09万元。

据介绍,根据《烟台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可申请由救助基金垫付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事故受害者及家属需要申请救助基金的,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与当地救助服务站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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