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筹措资金为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
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莉丽)为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保障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待遇,区财政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补助资金近214余万元,570多人受益。
按照政策规定,凡是芝罘区户籍,建国后至2011年6月30日已进入或曾在我区村卫生室连续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自2015年1月1日起,年满60周岁且离开乡村医生岗位,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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