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启动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 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地毯式排查
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李楠楠)12月20日,记者从烟台市政府获悉,日前烟台市启动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
日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贯彻鲁政办字〔2018〕174号文件做好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山东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做好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烟台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辖内部门和单位、乡镇(街道)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推进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既定的职责分工,对应做好指导、调度和督察等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要按照烟教发〔2016〕23号和烟政办字〔2018〕6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于年底前制定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办法。按照省里统一安排,本次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排查、整治的范围是自2011年3月以来的县域内所有规划建设的城镇居住区。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要在今年7月教育部门开展的无证幼儿园摸排基础上,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乡镇(街道)对辖内无证幼儿园进行地毯式排查。对于要求限期整改的,整改时限不得超过2019年3月底。
为全面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成立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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