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对被害人家属开展司法救助

山东法制报 2018-12-19 15:26 大字

近日,福山区检察院干警将司法救助款送到了被救助人李某某及其监护人孔某某的手中。该院未检科干警在办案中发现,因家庭琐事矛盾纠纷,李某某的母亲被杀害,同时李某某也被造成轻微伤,嫌疑人无法赔偿损失,李某某现跟随其姥姥生活,姥姥姥爷年老多病、收入微薄,家庭生活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控申部门与未检部门密切协作,从孩子近况、心理治疗方面进行积极救助,与未成年被害人建立“一对一”亲情帮扶政策,弥补其幼小心灵受到的创伤,同时积极为李某某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生活困境,让其感受到了暖暖的检察情。安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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