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法庭相伴
人民法庭,一个从陌生到熟识,再到刻骨铭心的名字。悄然间,我与她已执手默默走过了20多个春秋。20多年,意味着一个人的青春,而正是因为有她相伴,才使我青春焕发,没有虚度人生。
回首往事,仿佛就在眼前。1985年4月,芝罘区法院在当时辖区内的5个乡镇各设立1处人民法庭,所需工作人员除庭长由法院指派外,其余工作人员均在当地考试招聘。我是通过村里的大喇叭得到的消息,当时我刚满18周岁,高中刚毕业,符合报名条件,于是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报了名。5月3 日,与其他几百名报名人员一起来到芝罘区法院大审判庭参加考试,结果顺利通过,接着又通过了面试和政审。5月13日,我被正式通知到芝罘区法院接受岗前培训。6月10日,我们黄务法庭的4位招聘人员与法院派来的牟德利庭长一起,来到从黄务镇政府借用的一间办公室门前,共同竖起一块写着“烟台市芝罘区黄务人民法庭”的牌子。当时,没有鲜花,没有鞭炮,只靠一架好不容易借来的旧相机,留下了一张黑白照片。
创业之初,条件艰苦。法庭地处农村一个镇所在地,辖区内共有25个自然村、3 万余人口。那时办案全部是深入村民家中,通过走访群众,靠深入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调解纠纷。全庭共5名干警,只有庭长配有一辆大国防牌自行车,其余4人都是各骑自己的一辆破旧自行车,每天颠簸于山间小路上。
条件的艰苦容易克服,法律知识的匮乏则不可原谅。刚来法庭不久,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顺利考入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科业余班。经过3年刻苦学习,顺利如期毕业,我也因此成为全庭最早,且当时在全院也是少有的几名大专毕业生之一。在距法定年龄23周岁还有几个月的时候,领导任命我为助理审判员,我成为当时芝罘区法院乃至在相当范围内最年轻的法官。
法庭成立一年后,1986年春天,经东筹西措,法庭拥有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几乎同时,我也穿上了法官服,大红的肩章,再戴上庄重的大檐帽,头顶国徽,坐上这三轮摩托车,那神气劲就别提了。1991年,法庭拥有了自己的办公楼。1992年年末,法庭配备了专门的警务用车,随后电脑、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一应俱全,条件好了,办案效率自然大大提高。十几年来,上千件民事纠纷就这样不知不觉中在我手中化解,全庭结案也由成立之初的每年30 件左右上升到后来的400件以上,辖区面积和人口也随之扩大了3倍多。
20多年过去了,先后6 位庭长来黄务法庭主持过工作,15位同事先后与我并肩作战,而除了最后与我一起坚持在法庭奋斗的5 位同事,其他人大都因工作需要,在恋恋不舍中离开法庭,到了新的工作岗位。而我,20多年坚守一个法庭不动摇,在芝罘区法院已是绝无仅有。同事们笑称我是这个法庭的“不倒翁”,领导也曾关切地问是否想过换个地方工作,我笑答:“ 本地群众都知道法庭有个小盛,有烦心事他们首先想到来法庭找我,辖区内群众的名字我能叫出大半,我已与法庭融为一体,您就让我继续与法庭相伴吧。”领导释然。
2007年5月,随着芝罘区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的落成,黄务法庭终被临时撤销,对我来说,惆怅之情油然而生。如今,黄务人民法院已重新组建,如果有机会重回黄务法庭工作,我将再次回到当地群众中间,继续与他们打成一片,继续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继续为他们排忧解难,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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