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烟台晚报 2018-12-13 10:23 大字

咨询: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是什么,是规定在什么文件中的?据我所知,是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的平均月工资,但是具体在什么文件中规定的我找不到。请提供一下出处。

答复: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中的附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一》规定: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咨询:如果企业只有法人代表和股东,没有实际员工,他们都在别的公司交社保,那这个公司需要开立社保账户交社保吗?什么时候开合适?

答复:如果贵单位目前没有员工,可暂不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待有员工时,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咨询:我看到2019年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中取消了对市域内非参保地居住、住院就医的限制,无需办理非参保地就医手续。1.为什么市域外参保居民在办理了异地居住手续后,在居住地期间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慢性病门诊医疗费,普通门诊医疗费,都能按照政策审核结算。而市域内居民在市内非参保地居住却享受不了市域外居民的政策?2.大医院看感冒发烧,既浪费资源也得不偿失。但是,你社区医院乡镇医院看癌症,大医院门诊看病为何不报销?3.定点:门诊大病参保患者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可按就近的原则,选定一所门诊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近无门诊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的,本着方便就医、合理施治的原则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制定。是这样理解吗?

答复:烟台地区门诊慢性病(包括甲类、乙类慢性病)协议医疗机构目前一直实行联网结算,统筹病种患者日常就诊应在选定的协议医疗机构,选定的协议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患者医疗需求的,可经协议医疗机构登记备案后,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门诊医疗费由个人先行垫付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到协议医疗机构代传,次月经所属的经办机构结算完毕后,将结算费用支付给患者,结算比例相同。您在原协议医疗机构满一年后,在烟台地区与新选定协议医疗机构签订《门诊统筹病种就医管理协议书》,带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统筹病历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即可。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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