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聂作坤决定逮捕

大众日报 2018-12-13 09:30 大字

□记者张依盟通讯员李明报道

本报济南讯烟台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烟台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聂作坤(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聂作坤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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