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缴纳社保期间享医疗待遇吗?

烟台晚报 2018-12-04 10:01 大字

咨询:本人今年因为更换工作,前单位拒绝帮我办理离职手续,导致我的职工社会保险断保一个月(2018年9月),前期咨询说社会保险断缴一个月,基本不影响正常的医疗报销。前几天去医院查体,我咨询医院的窗口人员,对方表示断保一个月,即意味着医疗保险不能正常报销,必须连续缴纳一年之后才可以正常报销。半年之后可以部分报销。不同的说法因此造成了我的疑惑。请问社保断缴一个月后,在一年之内如果发生住院,能否报销?如果不能正常报销,是否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

答复:根据市政府138号令,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的参保职工,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第7个月方可享受正常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人员在中断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疗保险需在每年9-12月集中缴费期缴费,方可在次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咨询:我父亲是慢性病患者,自从申请了慢性病报销,在药品上的花费压力减轻了很多。但每次去定点医院买药,医生按照医保政策一次只开两个周的药,随着年龄的增长,腿脚越来越不便利,去医院买药很不方便。希望医保政策能灵活一些,医生对年龄大的老人,一次能开两个月的药。

答复: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药物治疗方案相对稳定且长期服药的门诊慢性病和普通门诊用于治疗慢性疾病的药品,经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医师确定,门诊单次配药量可适当延长,门诊单次配药量可延长不超过1个月用量。咨询:听说17种抗癌药进入医保,我们什么时候能吃到这种药?到哪里去买?

答复:17种抗癌药从12月进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或门诊使用药品,需要预先审批。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员提供《审批表》,责任医师协助填写完善审批表并签字确认,参保人员将《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交由责任医师所在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审批、盖章、备案,参保人员持审批通过的《审批表》及责任医师处方,按照“三定”管理在谈判药品定点医药机构购药。

咨询:符合政策生育二胎,已咨询到产假158天,发98天生育津贴,但本人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日常工资待遇5200元,社保缴纳基数按烟台市最低标准),产假期间如何领取待遇?是就高领取吗?

答复:烟台市生育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后与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或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的次月,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户内,本人可持卡和身份证到银行前台取现。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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