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红白理事会引领乡村文明
本报讯(YMG记者徐睿通讯员王洪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操办红事、白事的“标准”也越来越高,攀比之风不仅造成了巨大浪费,还给群众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并且容易引发家庭矛盾。为了倡导乡村文明新风尚,顺应民心民意,莱山区在全区126个村(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促进全区乡村文明建设。
什么是红白理事会?莱山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红白理事会是由村(居)党支部领导下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大操大办,坚持节俭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理事会由村(居)民推选产生,设理事3至5人,理事会成员多是群众中有威望,有影响,责任心强,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和群众。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协助和代为事主操办红白事,主动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入事主家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好人好事,新事新办的典型,宣传厚养薄葬,制止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积极制止无证结婚、早婚、逼婚、包办婚姻,维护《婚姻法》的尊严,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等。
在解甲庄街道孔辛头村,提起红白理事会,村里群众无人不知,无人不夸。“过去村民办事,不惜债台高筑讲排场,真是叫苦不迭。现在让村红白理事会全程主持操办,既减轻了群众负担,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村民和谐。”孔辛头村负责本村的红白理事会工作的工作人员介绍,红白理事会成员多是群众中有威望,有影响,责任心强,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和群众。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协助和代为事主操办红白事,主动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我们组织引导村(社区)参照规定标准,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共同商定结婚彩礼、红白宴席、操办规模和随礼标准等事宜,规范农村婚丧嫁娶、婴儿满月、子女升学、老人做寿等民风民俗类事宜,纳入村规民约并公示上墙,引导村民遵守,使村规民约‘小规章’成为群众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硬杠杠’。”莱山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莱山区注重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成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培训,让他们准确掌握移风易俗相关政策法规、婚丧礼仪规范、婚姻殡葬文化和措施要求,提高服务能力。
为提升红白理事会的知晓率,莱山区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在各村居做好制度的“上墙上栏”,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因村制宜地修订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并及时将修订后的《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在村公开栏及村民会议室公示。同时,利用换届选举标准化会场,在会场显著位置张贴红白理事会宣传海报、条幅,进一步提高红白理事会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此外,莱山区还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功能,通过推送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详细介绍各村红白理事会构成,并用通俗易懂的图片、文字,说明红白理事的作用,让红白理事会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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