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法院:,勇立改革潮头 追逐司法梦想

山东法制报 2018-11-23 15:48 大字

编者按:四十载沧桑巨变,四十载风雨兼程。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全省法院砥砺奋进,一路前行,各项工作实现了一次次突破,取得了一项项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本刊特开设专栏,记录40年来全省法院值得铭记的点滴,欢迎各级法院干警踊跃投稿,分享40年来的精彩瞬间。同时,本期四版专题刊发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以飨读者。

记者闫继勇通讯员刘旭乔磊

1992年6月6日,伴随改革开放的大潮,作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的烟台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第一家开发区法院——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发区人民法院。该院由最初15名干警、租房办公发展到如今 127名干警、拥有 24300平米办公楼,年均受案由开始几百起到如今受理案件近7000起,员额法官人均办案 256起。继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和省级文明单位后,三年内又两获全省优秀法院。该院从无到有、化茧成蝶的历程是全国开发区法院工作的缩影,也和其他开发区法院一起构筑起一道别样亮丽的司法风景线。

核心

提示1992年6月6日,烟台开发区法院举行挂牌仪式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印记

扎根改革开放前沿沃土的烟台开发区法院,自成立起,就将“改革”与“创新”深深地融入骨血。一路风雨一路歌。26年来,该院紧跟时代步伐,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走出一条具有开发区特色的人民法院工作之路。

“一颗种子也能长成参天大树”法治梦想在改革大潮中扬帆起航

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设立。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1990年4月,经省法院同意,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发区设立审判庭。1991年1月18日,时任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到开发区审判庭视察工作时,烟台中院关于成立开发区法院的设想,得到了最高法院领导的首肯。

随后,争取成立开发区法院工作稳步推进。1992年6月6日,这一天对开发区法院人来讲是个难忘的日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该院现任政治处主任、当时还是一名书记员的王永波感慨地说:“那天早上9点,在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二楼礼堂召开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大会’,并在喜庆的鞭炮声中举行了挂牌仪式,参加仪式的全体干警心情无比激动,都纷纷在牌匾前拍照合影。”

“开发区法院刚成立的时候条件很艰苦,办公地点是租用的开发区2 号公寓的三楼和四楼,一共就15名干警。直到1996年搬进长江路48号5000多平方米的办公楼后,硬件设施实现了第一次飞跃。”说这话的是该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董好东,那时他还是华东政法大学刚分配来院的学生。

2016 年,该院启用了位于衡山路20 号的新审判综合楼,新楼建筑面积24300平方米,设有22个科技法庭以及执行工作室、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等审判功能区,硬件基础实现了第二次飞跃。法院内设机构也由最初4个发展到现在的 14 个,正式在编在职干警 72人,聘任制工作人员55人,人员结构更加优化。

自成立那天起,就像一粒种子,开发区法院在改革开放的热土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如今,站在充满现代气息的新审判综合楼前,徜徉在该院办公楼里,记者看着一个个荣誉牌匾,感受着沐浴改革开放春风,开发区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发展变化,再看看以前发黄的老照片,顿生无限感慨。

在设施一流的诉讼服务中心,记者见到刚刚退休返聘的原立案庭庭长王永健。听说记者来意后,他感叹道,“时代变化真是太快了,法院刚成立时,所有的裁判文书都要手写,谁能想象到仅仅二十几年后,当事人立案都不需要到法院来,在网上动动手指就办妥了,查封账户也不需要跑到银行,在办公室敲敲键盘就冻结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值得每个人赞叹”。

“每个法院都有一个强院梦”26年风雨兼程换来化茧成蝶

每个雏鹰都有一个展翅高飞的梦想。开发区法院成立之初,就把“树首家形象,创一流业绩”作为工作目标和追求,怀揣梦想,他们也用扎实的工作和作风向着目标与追求奋进。

“法院刚成立时正处于改革开放推进的关键时期,各项改革举措也处于探索阶段,经济纠纷多发而且矛盾激烈,如何运用法律规范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那时候的经济类案件主要以购销合同和借款合同为主,到1993年时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300余起,标的过亿元,其中涉外商事纠纷37件,涉及标的额达到 2000 多万元。1996 年和1997年受金融危机影响金融案件增多,共受理金融案件155起,标的达 1.2亿元。1998年以后房地产案件开始增多,仅当年就审结房地产案件241件,标的达5235万。”曾任经济庭庭长、现分管民商事审判的专委孙玉群向记者介绍道。

通过审理一起起案件,年轻的开发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履职尽责,为经济新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至今,孙玉群还清晰地记得开发区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经济纠纷案件,“1992年6月7日,开发区法院受理了第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案由是购销合同纠纷,标的额24000多元,这起案件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调解结案了,可以说开了一个好头。那时候我在经济审判庭工作,参与了这起案件的审理”。

(下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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