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再生水价改为基准销售价管理

烟台晚报 2018-11-16 09:26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徐睿)记者近日从市物价局获悉,烟台市决定调整市区再生水价格,包括莱山区在内,市区再生水价格由最高销售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销售价格管理。

根据国家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结合烟台市实际,经研究,市区再生水由最高销售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销售价格管理,将再生水现行最高销售价格3.80元/立方米调整为基准销售价格3.80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特殊行业用水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

再生水可以作为城市有效的“第二水源”,做好再生水利用对烟台市实现水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再生水价格较自来水更为便宜,可降低再生水用户的生产成本。再生水的利用,可有效缓解目前用水紧张局面,实现污水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对于提升烟台市可持续发展空间、改善烟台市水生态环境和增强民生保障等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新闻推荐

重点项目推动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16个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开复工,8个项目投产或部分投产

本报讯(通讯员纪海燕谷盛楠)开鑫工贸、博森粘合材料、持久钟表等9个项目实现主体封顶,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杰瑞450...

烟台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烟台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