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发布前三季度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排行 随意变道列第一位

烟台日报 2018-11-07 09:09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苗春雷通讯员曹杰李娜)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今年前三季度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排行,其中,随意变道影响其他正常行驶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位列第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科民警王健分析说,与前几年数据相比,不按照导向车道行驶和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仍然较多,而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逐年减少。同时,受机动车数量增加和不文明驾驶行为影响,违规停车和随意变道的违法行为开始增多。

王健认为,诱发变道加塞主要原因是对道路不熟悉,没有注意交通指示标志,没有提前选择好车道。也有部分司机没有耐心排队,不停变换车道穿插行驶,或者在路口强行加塞。“变道加塞不仅破坏了按序通行的规则,扰乱了排队行进的秩序,还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同时易造成车辆碰擦事故。此外,强行变道加塞很容易引起被加塞车主的愤怒,从而导致追逐竞驶、相互别车甚至大打出手等‘路怒’行为。”王健指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罚款100元,记2分。

他还提醒道,在交警部门举办的“我眼中的十大交通陋习”评选活动中,随意变道加塞位列交通陋习之首,交警部门为此加大了对随意变道加塞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醒:市区部分路口有右转交通信号灯指示,比如芝罘区南大街与西南河路交叉口,车辆右转时必须照信号灯指示转向,不少车主因为没注意红色右转信号灯,导致了违反信号灯通行违法行为的发生,被记6分,罚款200元。

◆提醒:在设有调头回转区的路口,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随时调头,但是在市区某些路口因交通管理需要并没有设置调头回转区,如二马路一中门前路口,车辆如果要调头必须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如果在红灯亮起时进行调头会被以闯红灯抓拍。市区交通违法总量———排名前四位的路口:幸福南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在此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占比最多的是,随意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凤凰台路与楚凤四街交叉口、环山路与毓璜顶西路交叉口、港城西大街与胜利南路交叉口违法行为中,占比最多的是———随意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随意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不按照导向车道行驶、违规停车、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随意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通行———多发路口:凤凰台路与凤凰台小学交叉口、港城西大街与三和路交叉口、凤凰台路与楚凤四街交叉口不按照导向行驶———排名前三位的路口:港城西大街与胜利南路交叉口、胜利路与西关南街交叉口、冰轮路与红旗西路交叉口违规停车———排名前三的路段:海岸路、滨海北路、解放路北段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排名前三的路口:胜利路与建昌南街交叉口、芝罘岛东路与环海路交叉口、机场路与红旗中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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