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公布

烟台晚报 2018-11-06 09:46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徐睿)记者从区发改局获悉,为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依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和有关规定,市物价局编辑了《烟台市市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并予以公布,请广大莱山区居民在生活、工作中留意收费项目是否规范。

从清单内容来看,包括了教育系统、交通系统、卫生系统、金融系统等多个行业政府定价的相关收费标准,《清单》将随价格政策变化动态管理。教育系统方面,各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上机、上网服务费不超过1元/小时,不超过30元/生·月;补办证卡工本费,不超过6元/证卡,校园一卡通不超过15元,校徽不超过2元;档案查证及翻译费,档案查证费不超过10元/人次,翻译服务费按成本收取。交通系统方面,火车站停车服务收费,每半小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30元。卫生系统方面,各医疗机构的病历资料复印费,每张0.5元。金融系统方面,商业银行本票挂失费,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具体的收费清单项目,请市民登录烟台市物价局网站(http://wjj.yantai.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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