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全面审查出租车司机背景 审查内容包括是否有酒驾、犯罪、吸毒记录等
本报讯(YMG记者唐寿锐)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审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按照烟台市实际情况,烟台市已全面启动出租汽车驾驶员(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工作。此次审查非常全面,不仅包括出租汽车驾驶员申报材料受理、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从业资格证件信息的提供等,还包括出租汽车驾驶员相关违法犯罪背景的核查。
通知要求,交通和公安两部门将就本次审查加强协调配合,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汽车驾驶员申报材料受理、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从业资格证件信息的提供等工作;公安局负责对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相关违法犯罪背景的核查、对交通主管部门提供的持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信息的核查。
此次审查将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实行网上报名、与公安机关联网审验,“让驾驶员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降低驾驶员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本次审查还将推动实现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系统与公安机关人口信息、车辆驾驶人违法记录信息、犯罪信息实现联通共享,推动实现信息在线即时核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
本次核查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内容包括:驾驶证是否满足3年的驾龄,是否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是否有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是否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是否有犯罪记录(关于暴力犯罪的界定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待公安部门另行制定印发后标注),是否有吸毒记录。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需将持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信息汇总以《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季度统计表》的形式提供给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每季度核查持证驾驶员背景信息变化情况,对核查发现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犯罪记录,有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等情况的驾驶员,要在2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反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对相关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记入企业、驾驶员年度服务质量测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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