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张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证明在芝罘区发放
本报讯(通讯员赫岳李鹏飞王铎YMG记者尹琳)“这是我们金地在芝罘区开发的第一个房地产项目,没想到能赶上这样的政策,真是太幸运了!”金地集团所属的烟台金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田海涛手拿全区第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证明后兴奋地说。10日上午8时50分,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向烟台金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全省房地产核准改备案后的芝罘区第一张备案证明,这也是全市首张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证明。
据悉,9月27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明确从今年10月份起,以社会投资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为突破口,对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其中,备受关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改备案,正是伴随《行动方案》的印发而正式施行的。
记者了解到,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改备案后,在申报材料上,项目建设单位仅需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基本信息告知备案机关即可,不再提交任何前置材料。
待备案机关审核赋码后,通过在线平台可自行打印备案证明即可使用,备案机关不再出具‘红头\’批文,使企业群众办事真正从‘只跑一次\’变成‘零跑腿\’。”芝罘区发改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办理时限上,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从后置改为前置,从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原来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的项目核准手续,现在只需要10分钟左右就可以拿到备案证,大大提高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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