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新取消、承接84项行政权力 简政放权释放更大“红利”
本报讯(YMG记者姜乾通讯员马兴鑫赵伟)今年以来,烟台市以“一次办好”改革为契机,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增强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日前,烟台市又公布《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取消调整28项行政许可等事项,不断精简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衔接落实省政府专项调整由烟台实施的5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不断扩大烟台作为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三核”之一的话语权,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事项调整后的办理程序,落实经费保障、技术支撑、指导培训等措施,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理;积极实施相关行政权力事项使用国家统一信息系统,加强与上级部门业务对接,依法履行对承接事项的监督管理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尽快完善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在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中,为进一步放活市场主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激发内外资公司活力,市政府决定取消市工商局“企业集团核准登记”“设立分公司备案”“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等事项,通过信息系统加强监管,取消市交通运输局“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立项初审”、将市商务局“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管理,降低外商投资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
为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市政府决定取消市人社局“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加快完善台港澳人员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失业登记、劳动权益保护等制度,取消市交通运输局“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通过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明细单,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方式加强监管,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取消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审核”,通过信息系统或渔船身份识别系统掌握进出渔港船舶的状况,明确进出港报告的内容,加强渔船管理,简化船舶进出港手续,并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渔船的管理。
加快烟台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烟台高质量发展,省政府专项调整烟台市实施5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等投资建设领域事项17项,下放市人社局“外地调入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等民生保障领域事项2项,下放市国土资源局“探矿权延续登记”等国土规划领域事项10项,下放市公安局“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等市场准入领域事项10项,下放市交通运输局“一、二级道路客运站站级核定”等交通运输领域事项8项,下放市环保局“除跨设区的市建设项目和辐射类建设项目外的省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环境保护领域事项3项,下放市文广新局“博物馆重要事项变更审核”等其他领域事项6项。此次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在更大范围扩展了烟台市市级权限,也更加方便了基层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大大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出更多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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