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最多可一次开几天的药?

烟台晚报 2018-10-12 09:07 大字

咨询:我办理的慢性病,由于年事已高到医院一次很困难,开一次药才10天的量,能否一次开一季度的?

答复:根据卫生部的《处方管理办法》以及医保政策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最多不超15日用量。建议您可在居住地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方便日常就医购药。咨询:本人在烟台企业已连续缴纳3年以上生育保险,近期有离职调养身体备孕二胎的计划,我想请问下,如果离职后无新的工作单位,生育二胎后能否享受生育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我老公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4年。

答复:您离职后非生育保险参保状态,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烟台市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定额2150元生育医疗费待遇。咨询:今年7月份在原籍(省内外市)生育,8月13号已办理完报销相关手续,无社保卡,办理了中国银行卡,咨询报销和津贴什么时候到账?如何查询和收到?

答复:异地生育的,应享受的生育医疗费一次性拨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每月月底按月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户内(或指定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到所属银行柜台取现。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新闻推荐

智联招聘发布烟台雇主需求与白领人才供给报告

2018年秋季,智联招聘发布《2018年秋季中国雇主需求与白领人才供给报告》,根据数据显示,烟台地区竞争激烈的行业,交通/运...

烟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烟台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