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个人挂档缴纳社保的按季度申报病退
晨报讯(YMG记者宋晓娜通讯员张丽艳)记者从莱山区人社局获悉,自2018年起,凡是在莱山区个人挂档缴纳社保的职工,在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时,由之前的每半年申报一次改为按每季度申报一次。申请病退条件为,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病种患者(须持有《统筹病种门诊病历》);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且在企业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申报病退当年,除领取失业金期间,养老保险无欠费,并缴纳至批准退休当月。
全年工作日随时受理按季度申报。个人挂档缴费人员由职工本人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的26号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烟台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2.《因病提前退休申请及详细信息、数据填报表》;3.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4.统筹病种门诊病历原件及第一页和第二页复印件两份;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6.职工本人档案托管手册、养老保险手册;7.职工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sylywk@163.com。照片电子版的名称,请用姓名加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咨询电话:671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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