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中人身财产受损由政府买单 福山为27.2万人及10.5万户家庭房屋投保
本报讯(YMG记者庞磊通讯员张懿文)受今年第18号台风“温比亚”影响,近日福山区出现一次较强降水天气过程,同时伴有雷暴大风。本次台风天气给部分群众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失。为减轻全区受灾群众的经济负担,福山区政府为居民投保了民生综合保险,最高可获赔25万元。
民生综合保险由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组成,既保人身安全,又保家庭房屋财产。“福山区政府全额出资,按照每人3元、每户2元的标准,为全区27.2万人及10.5万户家庭房屋投保。”福山区民政局表示。该保险涵盖范围:一是发生灾害时处于福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到福山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以下简称居民);二是参与抢险救灾人员。同时,房屋(仅限住宅性质,每户1处,不包括违法建筑)和室内财产(床、床上用品、衣物、厨具、米、面、食用油)均在保障范围内。需要注意的是,首次提出索赔申请的房屋地址作为保险财产的地址,该户居民的其他处房屋及附属物品将不受保险保障。
该保险的责任范围分为六大类,即自然灾害:暴风、暴雨、洪涝、干旱、龙卷风、台风、风雹、雪灾、雷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意外事故:居家期间发生火灾、爆炸、煤气(液化气、天然气)中毒、触电等事故灾害;见义勇为、抢险救灾人员受伤;溺水;政府紧急救助;旱灾饮水保障。根据赔偿限额,居民可享受人身伤亡每人最高限额14万元、抢险救灾人员最高限额25万元、家庭住房损失最高每间2000元、室内财产损失最高1000元的保险保障,旨在有效解决“因灾致贫”的问题。
报案流程: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拨打烟台市民生综合保险报案,专线电话0535-6212349,并配合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做好现场查勘及索赔单据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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