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鸟语花香和田园风光 《烟台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解读之六

烟台日报 2018-08-22 09:46 大字

“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美丽乡村,留住鸟语花香和田园风光。”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烟台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推动生态振兴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印发《烟台市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生态文明引领乡村振兴,以生态文明改造传统农业,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乡村绿色发展、环境靓丽为主攻方向,不断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聚焦聚力农村“七改”,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努力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融合,切实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山东增绿添彩。按照任务目标,到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阶段性成效,基本建成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到2022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8%。到2035年,全市农牧循环格局基本形成,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到2050年,农村美全面实现。到2022年废弃农膜基本回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规划明确提出,坚持绿色兴农,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开展绿色发展行动,加快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建设,缓解农业资源环境压力,提高农业生态服务能力。强化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全市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发展节水农业,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在井灌区重点发展管道输水灌溉,积极发展滴灌、喷灌、微灌等水肥一体精准灌溉技术,提高水肥资源效率,到2020年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400万亩以上,占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75%以上,到2022年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10万亩。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新增现代生态循环农业面积165万亩。同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保护,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走与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匹配的农区畜牧业发展之路。规划要求,加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争创长岛国家公园,加快建设蓝色生态之岛、休闲宜居之岛、军民融合之岛。坚持生态优先、人海和谐,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生态红线等管控措施,强化海洋保护区管理,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海洋保护区体系。积极开展海域、海岛和海岸带生态系统建设,防控渔业养殖污染,改善近岸海水水质,增加滨海湿地面积,修复受损海岛,增强滨海湿地的污染净化和生物栖息功能,并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构建陆海统筹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全面提升近岸海域环境水平。到2022年,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较清洁以上海域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方面,全市将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深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快推广高效缓释肥料、水溶肥料、液体肥料、叶面肥、生物肥等高效新型肥料,加快推广高效农药、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探索畜禽堆肥、商品有机肥、沼液肥等高效绿色肥料多肥配施、大面积推广使用的有效途径,推进规模化大型沼气建设,打通种养结合循环发展通道。此外,继续推广“畜—沼—果(菜)”生态循环模式,扶持大中型种植业户自主发展畜禽规模养殖,实行畜禽粪污的就地转化利用;继续推进全封闭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深水智能网箱养殖,推动海洋生态牧场建设。

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规划要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源头控制、过程减量、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加强地膜、反光膜污染防治,推进废旧地膜及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全面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五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消纳污染。按照任务目标,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中,全市保护和节约利用农业资源,努力实现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到2020年,严守579.62万亩耕地红线,全市耕地质量平均比2015年提高0.5个等级;到2022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以上。更加注重环境友好,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规范化使用,不断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到2022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力争实现全市废弃农膜基本回收利用;到2035年,全市耕地质量水平和农业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农业废弃物全面实现资源化利用,全市农牧循环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绿色发展工程1.水肥一体化工程。在经济作物区和井罐区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实现输水高效化。在果树、蔬菜经济作物规模化种植区推广滴灌、喷灌、微灌等水肥一体精准灌溉技术,扩大推广面积,逐步实现水肥智能化管理。在小农户区,创新水肥一体灌溉模式,实现水肥统配统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积极开展水肥一体化示范点(区)创建活动,引导水肥一体化技术和设备广泛应用。到2022年,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76万亩。

2.农艺节水工程。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基础上,限制种植高耗水作物,推广种植耗水少、附加值高作物,增加花生、甘薯、杂粮等耐旱作物种植面积,建立作物生育时期与天然降水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实施好“大棚升级改造”“沃土工程、苹果矮化自根砧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深松整地、覆盖保墒、增施有机肥、化学调控、保护性耕作等技术,蓄住自然水、用好灌溉水,增加田间土壤蓄水能力,实现农艺节水目标。

3.农业环境突出治理工程。重点推动土壤改良修复工程,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农药残留治理工程,缩短农药降解周期;地膜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站;秸秆综合利用工程,以秸秆“五化”利用为重点,配套建设秸秆收贮体系;畜禽粪便治理工程,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配套建设沼渣沼液肥料化生产设施;重金属污染修复工程,降低耕层土壤重金属有效态含量。

4.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支持测土配方施肥整乡、整县推进,到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大禁限用高毒农药清查力度,集成推广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到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

5.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工程。围绕减量化再利用,选择有一定生态农业基地,集成推广农业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推进基地内及周边区域农业资源生态消纳和循环利用,推进种养互促、农牧互促,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产业模式生态化。到2022年,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面积267万亩,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3个、示范区3个、示范企业13个、示范基地40个。

6.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野生动植物本底资源调查,通过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管理和新建保护区、保护小区等方式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保护。对野外生境难以恢复的濒危特有物种和重要的野生遗传资源实施迁地保护,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典型自然景观和古树名木实施就地保护。每年建100个新时代美丽乡村推动生态振兴,要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烟台市将以垃圾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补齐短板,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确保“一年提标扩面、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加快补齐突出短板,全市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推进农村饮水同网、同源、同质,扩大集中规模化供水覆盖面,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保持在96%以上。靠近城镇的村庄优先选择城镇的配水管网延伸供水,其他村庄提倡建设联村、联片、单村或分质供水设施。此外,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向农村延伸,全面打造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今年全部乡镇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19年全部涉农街道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到2020年全部乡镇内30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建制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积极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宜气则气、宜电则电,优先支持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分散燃煤。加快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全市坚持在省内率先建成新时代美丽乡村的目标,在现有A类标准美丽乡村达到20%的基础上,到2020年实现A类标准美丽乡村达到33%,到2022年A类标准美丽乡村达到40%,在全省率先建成生态宜居的新时代美丽乡村。深入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集中2018年至2020年三年的时间,以镇域为基本单元进行全域推进、整体提升,每年培育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镇10个,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建成镇30个。深入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双百工程”,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工作思路,连续三年,每年建设100个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村、提升100个后进村,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核实确定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对新出现的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因户确定改造模式,2018年完成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群体的存量房改造,整合利用闲置房屋,确保群众住上安全房。健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全市推行市场运作,推动城乡环境卫生体系高效运转,逐步建立管干分离、监管有力的环卫作业新机制,开展环卫一体化企业托管服务,农村保洁引进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专项资金,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县、乡两级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费用纳入本级财政保障。按照任务目标,经过三年集中攻坚行动,到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村庄规划编制、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到2022年,各项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并规范运行,农民健康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年内农村公共场所集中供暖规划指出,加强农村水利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保障,提升农村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全面实施全域治水三年攻坚行动,强化水资源节约、开发、保护和管理,提高水资源保障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全市将推进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加快推进胶东引黄调水南线工程规划工作,增强供水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快水库、河道等防洪工程和海堤防潮工程建设,推进国家规划内重点河道治理,启动实施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内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加强山洪灾害防治,着力增强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到2020年新增城乡供水能力4.2亿方。此外,推进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加大对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积极开展农超、农市、农网对接,支持供销社、邮政等物流体系在农村发展,建立覆盖县、乡、村的农资配送网络。加强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全市将优化农村能源结构调整,推进农村能源革命,构建清洁高效、多元互补、城乡协调、统筹发展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通过深入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解决农村机井、小城镇(中心村)、村村通动力电及城乡电网建设一体化,到2022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以上。同时,以镇驻地为主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逐步推进燃气管线通达中心村、重点村;以农村供暖试点为基础,根据不同村庄特点,推广多种集中供暖形式,推进城镇热力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普及推广电采暖、天然气采暖等清洁能源取暖方式,2018年年内全部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实现冬季集中供暖。强化乡村信息化基础支撑,规划要求,继续强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将业务触角延伸到农村,提高农村地区网络覆盖水平,拓宽农村群众的信息来源渠道。积极开展“美丽乡村”信息化下乡,实施光纤化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家庭宽带和农村区域4G终端普及;积极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开展从降低资费门槛、推动终端普及、推广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着手,推动信息服务进村入户。为农民量身定制功能丰富、方便实用的“美丽乡村”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农民信息化应用能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便捷普及,全面建设新型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完善农村消费信息服务、农村生活服务等系统和手机APP,推进服务手段向移动终端延伸,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每年建成100个森林村居推动生态振兴,要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全市将深入实施乡村生态保护和修复,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全市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底线”“底盘”“底数”作用,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形成生态系统源头保护的实体边界,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国土空间合理布局。同时,严格耕地保护,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对提质改造区中的未利用地、废弃的残次林、园地和工矿用地进行开发复垦,到202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12.9万亩。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大力推进森林资源保护与修复,到2022年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38%,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完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全市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流程管理,加强对林地特别是沿海防护林和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力度,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规范化建设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清理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打击力度,恢复自然保护区原有生态功能。此外,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工作制度,深入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湾一策”综合整治,提升河湖海湾生态保护水平;组织实施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确保全市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保持在40%以上;推进海洋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争取长山尾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展长岛国家公园(海洋类)试点研究,推进海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以增绿添彩、提升质量为总体要求,全市将开展国土绿化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到2022年完成造林、生态修复40万亩,全市林地面积达到840万亩,进一步巩固全省领先优势,推动城乡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升。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到2022年完成湿地保护与修复25.5万亩,进一步提升湿地生态功能。组织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工程,加强重点海湾、海岸、海岛的整治修复,整治修复岸线、恢复湿地、绿地96万平方米。严格环境准入,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建设,防止工业污染由城市向农村转移。规划要求,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完善森林、湿地等重点领域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以森林植被碳储量为切入点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集中式饮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敏感河段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区、重要蓄滞洪区,以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全面开展生态保护补偿,适当提高补偿标准。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推进空气质量生态保护补偿、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生态补偿、污水淤泥集中处置生态补偿、医疗废物异地集中处置生态补偿。按照任务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实现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城乡环境质量大幅改善,自然生态系统进一步趋向好转。2018—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54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有所下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全市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少于40%;全市天然湿地面积不少于210万亩,湿地面积不减少。到2022年,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900平方公里。>>>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1.国土绿化提升工程。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实施“森林生态修复、退耕还果还林、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绿化美化”五大工程。到2022年,完成造林和生态修复40万亩、森林抚育8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38%,每年建成10个森林乡镇、100个森林村居。

2.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省、市重要湿地。到2022年,完成湿地保护与修复25.5万亩,全市天然湿地面积不低于21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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