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三所公立医院组建理事会
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周磊)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区编办围绕“制定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规定”三个方面开展工作,推动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制定方案,明确方向。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由组织、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卫计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芝罘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理事会的运行方式以及公立医院拥有的自主权等,是全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联合印发外部理事和外部监事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从区有关职能部门、举办单位、服务对象和业内专家中选拔人员组建外部理事库;从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中选拔人员20名,组建外部监事库,按有关规定选派到3家公立医院任职。制定印发外部理事、监事报酬管理办法,保障外部理事、外部监事工作积极性。
落实规定,依规运行。我区3所公立医院均按程序组建了由举办单位、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各方面的代表人士组成的理事会;成立了由院长、副院长等组成的管理层,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履行日常业务管理等职责,并定期向理事会汇报业务运行和管理状况;设立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外部监事2名。基本形成了理事会决策、管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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