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咨询:我是烟台市的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贵州,也在烟台医保办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医疗就医手续,我看了新闻,说可以在异地直接结算了。不知道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复: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符合烟台市异地就医政策并办理了相关手续;2、领取并激活二代社保卡;3、异地就诊医院为可以实现跨省联网结算的医院。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需先确定持有有效二代社保卡,并确定您所选择的定点医院是否已实现跨省联网结算,住院前电话联系参保地医保进行跨省住院联网结算登记即可。咨询:我退休了三年,患有乙肝病,一直吃药没有停止,我想问怎么办理乙肝慢性病?需要什么手续?
答复:根据政策规定,申请慢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慢性病毒性肝炎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2.认定要点:(1)急性肝炎病程超过半年,或原有乙、丙型肝炎或HBsAg携带者而因同一病原再次出现肝炎症状、体征及肝功能异常者。(1)临床表现:反复出现乏力、食欲减退、尿黄、肝区不适等肝炎症状。(2)辅助检查:①肝功能检查:反复或持续升高。②病原学检查:乙肝、丙肝相关抗原抗体有阳性提示。③影像学检查:B超符合慢性肝炎肝脏变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参保职工患有慢性病由就医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人员填写《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医保办印章。参保职工或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本人的身份证。2、《认定申请表》。3、本人近半年的住院病例有效复印件。4、各类诊断依据(如:检验检查报告等)5、两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您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相关的慢性病认定手续。咨询:我在招远参加的新农合,我想咨询下如果我在烟台市区住院可以报销吗?都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复:2015年1月1日起,烟台市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居民医疗保险,烟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行政策为:参保居民,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均可以按规定报销。但根据《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烟人社发【2013】68号)、《关于调整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烟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的规定,参保人员未经批准在非参保县市区就医的,发生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参保人员先行自付10%后,剩余部分按规定予以支付。即,如果您在招远参保,如果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非参保地就医政策,在烟台市区相应医院住院就医,需要先行自付10%相关费用后再进行报销;如果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非参保地就医政策,在烟台市区相应医院住院就医,即可按规定纳入统筹结算,不再先行自付10%。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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