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遗失驾驶员打印车牌上路 交警要求司机立即报警并补办车牌

烟台晚报 2018-08-01 08:35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李泉江通讯员刘慧晶摄影报道)机动车车牌相当于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身份证”,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车牌丢失后应当立即补办,并且补办期间车辆不能上路行驶,7月30日上午,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就遇到了一辆车牌丢失的车辆,而且驾驶员为了上路行驶,自己用A4纸打印了一张车牌。

上午10时许,民警巡逻至海阳东收费站时,发现前方一辆别克商务车没有悬挂车牌,但是在车辆后挡风玻璃上粘贴了一张A4纸,靠近一看,纸上打印着“车牌遗失京C*****”的字样,民警随即在海阳东收费站外广场拦停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的车辆信息正常,驾驶员也提供了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但是只有车辆车头正常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辆尾部空空如也,没有悬挂车辆号牌,而是在车辆后挡风玻璃上粘贴了一张A4纸打印的车牌。

经进一步了解,该车一行是由北京到海阳旅游,车辆后部的车牌在行驶过程中遗失,还没有来得及回当地补办,驾驶员便想了这么个法子,打印了一张车牌悬挂后,继续自驾游之路。随后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立即报警并尽快到当地车管所补办车牌。

高速交警提醒,遇到车牌被盗或者涉水脱落遗失、交通事故遗失的情况,需第一时间去辖区公安机关立案,防止车牌被不法分子当做套牌使用,再带着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去车管所补办,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车辆将面临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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