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将安装中水设施

烟台晚报 2018-07-21 10:11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杨健)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局获悉,自2018年起,烟台市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包括宾馆、饭店、商场、综合性服务楼等,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鼓励其他新建建筑安装中水设施。按照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建筑中水设施内容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范畴,作为土地出让文件的附件;要加强各个阶段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中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做好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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