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电动车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市质监部门即日起不再受理此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今晨6点 2018-07-19 10:24 大字

自去年以来,国家取消、下放审批了一部分产品,同时有些产品也纳入强制认证当中。因此,企业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针对自身产品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电动车等3类产品纳入强制认证

下放审批方面,根据去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去年7月7日起,市质监局已经停止受理税控收款机等19类产品工业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对于已经受理的企业申请,原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不再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发证检验等工作,终止行政许可程序,对已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按照审批权限分别依法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从即日起,市质监局对这19类产品不再开展生产许可证查处工作。此外,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主管部门已不再受理这两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同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产品由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安排的公告》,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质监局自即日起将不再受理这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烟台市工业生产许可试点“不见面审批”

今年,省质监局委托市质监局对19类省级发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批,经上级局同意在烟台市率先试点“不见面审批”,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方式把政务大厅和企业联系起来,让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企业足不出户就可取得资质证书。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企业只需要在指定的网站上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查受理和审批后,将受理决定书和许可证书扫描上传网站,企业在自己的账户下自行下载打印受理决定书和许可证书,同时,采用快递邮寄的方式将许可证书寄达企业。“不见面”审批在审批时限上有了更高的要求,网上政务大厅在企业网上提交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处理意见,需要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通过网络或电话提供远程指导服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作出受理决定。在评价(评审)机构作出实地核查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目前,实施的“不见面”审批将使烟台市1400多家企业享受到改革的红利,这不仅提高了审批效率,而且最大限度的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加便利。YMG记者陆启飞通讯员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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