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公布安全生产曝光台 五起违规案件整改完毕

烟台晚报 2018-07-11 12:34 大字

案件名称:东海新材料有限公司600000Nm3/a一期工程配套氮氢保护气体站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逾期未整改案。

案由: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违法。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东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孙永清个人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截至3月25日,该公司已整改完毕,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

案件名称:烟台天成制针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案。

案由:职业健康类违法。

处罚依据:烟台天成制针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处陆万元整的罚款。

整改日期:6月27日复查该公司已将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调离。

案件名称:东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案。

案由: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类违法。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截至5月4日,该公司已整改完毕,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

案件名称:烟台农标普瑞纳饲料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组织演练案。

案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截至4月26日,该公司已整改完毕,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

案件名称:烟台大成家具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备除尘器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案由: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处罚依据:烟台大成家具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备除尘器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处贰仟元整的罚款。

整改日期:6月6日复查该公司已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备除尘器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新闻推荐

一男子无证醉驾见交警冲向路沿石

本报讯(YMG记者林芋竹通讯员王建)8日晚,烟台交警三大队组织在辖区城乡接合部多点夜查,一辆白色小面包车看到交警后,竟然朝...

烟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烟台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